业绩比较基准:30万- 50万 9.2%; 50万- 100万 9.5%; 100万- 300万 9.8%; 300万及以上 10.2%
资金用途
用于补充企业流动性
风控措施
1、质押担保:融资主体对宝鸡市文化旅游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的应收账款共计5.5736亿元进行质 押担保,质押率35.88%,足以覆盖本债务融资工具及预期收益
2、质押登记:应收账款质押经中国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登记
3、第三方保证担保:政府平台陕西太白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协议项下的本金、 收益、罚息、违约金及全部债权提供不可撤销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1. 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拨款偿还应收账款
2. 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其他经营收入
3. 担保方陕西太白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偿
交易结构
融资方是谁?
担保方是谁?
区域介绍
管理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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