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富在线专属投资顾问
当前位置:中财在线 > 财经资讯 > 信托产品净值化进展!首批信托资产估值年底推出

信托产品净值化进展!首批信托资产估值年底推出

发布时间:2024-04-14  |  作者:

在“资管新规”的要求下,信托产品净值化转型势在必行。

 

《信托公司信托产品估值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估值指引》)已于近日向部分信托公司下发,以求统一信托产品净值化标准,指导信托公司开展业务实践。

在分析人士看来,此次的纲领性文件有利于指导信托公司更好地落实净值化管理理念和监管政策要求,加快信托产品转型和回归本源,逐步打破刚兑。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信登与中债估值中心正联手打造信托行业公允价值基准,拟于今年底前推出首批信托资产估值。

产品估值指引体系“在路上”

继银行理财启动净值化转型后,信托产品亦将探索净值化转型之路。93日,一家信托公司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目前该公司已经于8月底收到《估值指引》并在9月初进行了反馈,以后信托产品将和基金、银行产品一样,只能看到净值型波动,无法锁定收益率。

 

另有多家信托公司相关人士也表示,已经于8月底收到监管下发的文件。但也有部分信托公司人士提到,目前暂未收到该文件。

有市场人士直言,该文件为“资管新规”的配套措施,将打破信托行业整体产品架构体系。

一家信托公司资管人士认为,《估值指引》是将资产管理类业务放在统一框架下管理的重要举措,将改变现有信托公司主流的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定价方式,避免了政策执行的混乱,遏制了监管套利的空间。形成了顶层构架,有利于监管措施的整体实施效果,对于资产管理行业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而建立统一的信托产品估值体系绝非空穴来风,820日,在中国信托业协会与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举办的“信托产品估值”主题活动上,多家参会的信托公司人员均表示,对信托产品估值高度重视,通过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调研、梳理业务、组织培训、系统升级改造、完善合同条款,以及与专业机构合作等多种方式推动开展相关工作。

在资管研究员袁吉伟看来,此次的纲领性文件有利于指导信托公司更好地落实净值化管理理念和监管政策要求,加快信托产品转型和回归本源,逐步打破刚性兑付。

统一的第三方估值体系

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资管产品需要进行净值化管理。这对于投资标准化金融资产的资管产品相对容易,而对于非标类资管产品相对较难。

在资金信托新规发布之后,信托公司对产品净值化的需求更加迫切。

据多家信托公司相关人士反映,信托产品净值化难点重重,产品估值面临估值方法缺少行业性可执行标准,底层资产数据可获得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有限,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缺少统一估值标准和方法,信托公司人员、系统配置不足等困难。

建议通过第三方估值应用,提升估值结果可比性,推动形成行业统一标尺,为监管部门及时监测市场风险提供参考;通过出台《估值指引》,明确信托产品估值工作的机制安排,为行业提供可落地实施的信托产品估值规范。

此番,中国信登与中债估值中心正联手打造信托行业公允价值基准有望于今年底推出。信托资产估值将为市场提供可靠的公允价值计量参考,帮助机构解决非标准化债权资产估值技术难点,助力机构提高估值核算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

而第三方估值的应用将提升估值结果的可比性,有利于形成行业统一标尺,为监管部门及时监测市场风险提供有力工具。中国信登和中债估值中心的此次合作将弥补行业第三方公允估值的空白,对于推动信托行业实施净值化管理,助力行业平稳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增强资产配置探索净值化转型

来自用益信托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开年至今,共有包括爱建信托、百瑞信托、北方信托、东莞信托、光大信托、国民信托、民生信托、平安信托、建信信托在内的41家信托公司共发行了超2700款净值型信托产品,发行规模共计1131.77亿元。

这些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利率大多在5%-8%左右,收益分配类型主要涉及到期分配、按季分配、按半年分配、按年分配4种。投资方式主要涉及股权投资、权益投资、证券投资、组合投资,产品投向均为金融。

信托公司可履行“受人之托,卖者尽责”的义务,信托投资者也实现了“风险自担,收益自享”,能够有效化解信托公司面临的刚性兑付压力,防止风险积聚,回归业务本源,加快向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的转型。

净值化转型意义重大

净值化管理是资产管理行业通行的做法,对于信托产品而言,实施净值化管理从表面上看是采用一定方法产品价值,但是从实质上看将彻底改变信托业务模式和盈利模式。

在刚性兑付不可持续的大背景下,信托公司需要找到一种较为合理的方式来化解风险,一方面能够打破刚兑,另一方面又不会损失原有的信托产品客户。

而净值化运作就是较为可靠的路径选择——有公募基金的成功案例作为支撑,也有银行理财在同一时间推动净值化转型作为经验借鉴、相互学习,信托公司的净值化转型可行性较高。

通过开发净值型信托产品,不设预期收益率,以公布净值为准,侧重资产配置,允许净值始终处在波动状态,信托公司履行“受人之托,卖者尽责”的义务,信托投资者也实现了“风险自担,收益自享”,能够有效化解信托公司面临的刚性兑付压力,防止风险积聚,回归业务本源,加快向专业化资产管理机构的转型。

产品净值化管理后,还有利于信托公司创新收入模式,管理费收入可与产品净值直接挂钩,除收取正常管理费外,还可约定对超额收益部分提取业绩报酬,有助于激发管理者进一步提高主动管理能力的积极性,实现投资者与管理者的互利共赢,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与价值。

    一站式理财服务

    理财热点免费订阅

    第一时间通知您最新的产品
    免费为您发送投资策略

    免费财富热线400-030-0817 订阅到邮箱 订阅到手机
    您的个人信息将被严格保密
    广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