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用途是什么?
受让保山博盛拥有的对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委会因投资建设【保山工贸园区启动区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而产生的4.2亿应收账款。
还款来源有哪些?
第一还款来源: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理委员会会履行还款责任;
第二还款来源:融资人保山市博盛按照《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溢价回购;
第三还款来源:连带保证人保山金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履行担保责任,为本项目偿付资金。
风控措施如何?
1.连带担保:保山金盛工业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保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AA)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
2.应收账款质押: 将持有对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委会的4.2亿应收账款质押,质押率仅为47%。保山市人民政府工贸园区管委会出具应收账款确认协议,应收账款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转让登记。
3.其他政府支持性文件
项目亮点有哪些?
1.连带担保
2.应收账款质押
3.其他政府支持性文件
融资方是谁?
保山市博盛投资管理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注册资本5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主要负责保山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整理工作。
担保方是谁?
保山金盛工业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注册资本7000万元整,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屋工程建筑;国内贸易;农产品初级加工;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投资及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农村土地整治、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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