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在中国是合法的。主要的法律支持主要是四个方面:
1、公司法(2014年) 2、合伙企业法(2006年) 3、证券投资基金法(2013年) 4、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这些法律里面都明确提到过私募基金,但是对私募条件的限制条件也比较多,为了防止“投资小白”上当受骗,下面这些关于私募基金的特性十分有必要了解!
A.为什么叫做私募基金?其实本质上就是相对于公募基金的名字,私募基金的受众要小很多,而且不能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
法规中已经明确:
私募基金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募集。不得通过报刊、电台、电视、互联网等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
B.私募基金有如下禁止行为:
公开推介或者变相公开推介;
推介材料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使用“欲购从速”、“申购良机”等片面强调集中营销时间限制的措辞;
推介或片面节选少于 6 个月的过往整体业绩或过往基金产品业绩;
登载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祝贺性、恭维性或推荐性的文字;
采用不具有可比性、公平性、准确性、权威性的数据来源和方法进行业绩比较,任意使用“业绩最佳”、“规模最大”等相关措辞;
恶意贬低同行;
推介非本机构设立或负责募集的私募基金;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中国基金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C.私募基金关于人数限制也有明确要求:
单只合伙型基金投资者、有限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 50 人;单只契约型基金投资者、股份公司型基金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 200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