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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信托-海拓鑫诚应收账款转让及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融资方“海拓工程”为国有独资公司,负债率极低,仅3.0%;

业绩比较基准:100-300万 6.5%;300-1000万 6.7%;1000万以上 7%

  • 起购金额:100万
    产品期限:12个月
    投资领域:基础设施
  • 付息方式:到期付息
    所在地区:
    产品规模:45000万
  • 发行机构:国民信托 查看
    抵/质押物:
    募集状态:在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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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亮点

资金用途是什么?
补充融资方(辽宁海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还款来源有哪些?
1,融资人辽宁海拓的经营性收入;
2,担保人一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收入;
3,抵押物处置收入;
4,盘锦市财政局财政资金安排、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财政资金安排。
 
风控措施如何?
1,受让融资人对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因建设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区高科技产业园基础设施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而形成的6.8亿元应收账款,我司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该笔应收账款转让登记;
2,价值8.6亿元左右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本金抵押率不超过52%;
3,盘锦鑫诚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辽宁海拓偿还本信托计划项下回购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盘锦市财政、辽东湾区出具承诺函,就本信托计划融资人到期无法按时偿还本金提供代偿。
 
项目亮点有哪些?
1、融资方“海拓工程”为国有独资公司,负债率极低,仅3.0%;
 
融资方是谁?
 
辽宁海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1月,并于2004年1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迁址北京并获重新登记。2007年调整经营范围更新营业执照,同时更名为“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亿伍仟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安外西滨河路18号院。2008年7月22号,国民信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5.5亿元人民币增加至10亿元人民币及相应变更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国民信托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银监局以京银监复[2008]457号文核准。以上变更事项于2008年7月1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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